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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侦探取证:民法典对房屋继承问题是如何界定的
民法典对房屋继承问题是如何界定的
一、民法典对房屋继承问题是如何界定的
1.《民法典》明确了房屋继承相关事宜。继承起始于被继承人离世之时。
2.在法定继承范畴,遗产依序继承:第一顺序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;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,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3.遗嘱继承地位高于法定继承
4.关于代位继承也有规定,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死亡,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。
二、民法典对房屋遗赠相关法律问题咋规定
《民法典》对房屋遗赠有如下规定:
主体资格: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所有的房屋赠给国家、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、个人。
形式要求:遗赠应采用法定遗嘱形式,如自书、代书、打印、录音录像、口头、公证遗嘱等,且要符合相应形式要件,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、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接受方式: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;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。
执行:遗赠附有义务的,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。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,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,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。
三、民法典中房屋继承的手续办理有何规定
《民法典》本身未明确房屋继承手续办理细节,一般依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等法规操作。
首先,需确定继承人。有遗嘱按遗嘱继承,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继承。
接着,准备材料。通常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、遗嘱(如有)、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、房屋产权证明等。
然后,办理继承公证(非强制)。继承人可去公证处办理,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身份、遗嘱效力等审查并出具公证书。
最后,进行不动产登记。继承人携带上述材料及公证书(如有)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,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后将办理产权变更。
在了解民法典对房屋继承问题是如何界定时,我们知道它有着详细且严谨的规定。比如,法定继承的顺序、遗嘱继承的有效条件等。然而,房屋继承不仅仅涉及这些基本界定。像房屋继承过程中的税费缴纳问题,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的计算方式。还有,如果房屋存在抵押等他项权利,继承时又该如何处理。这些复杂的相关问题,